- 懷孕中的旅客
- 攜帶孩童隨行的旅客
- 需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旅客
懷孕中的旅客
預產期距離預定出發日28天以內的旅客,出發前必須先提供預定搭乘日(7日以內)由醫師開立的適航診斷證明書。
| 預定搭機日距離 預產期之時間 |
事前告知 | 必備文件與準備 |
|---|---|---|
| 29天以上 | 無須 | 相關人員可能於機場或機上確認您的預產期與身體狀況。 (您無須事前告知。) |
| 28天~15天 | 必須 | 請於不少於預定出發日3天前聯絡客服中心並提供「適航診斷證明書(MEDIF)及須安排事項表格同意書」。「適航診斷證明書」(MEDIF)必須由主治醫生填寫及在出發日期(包括出發日期)前7天內簽發。 |
| 14天以内 | 必須 | 必須由您的婦產科醫生 (主治醫生或負責醫生) 同行方可搭乘本公司航班。 |
適航診斷證明書(MEDIF)及須安排事項表格同意書
預產期在28天以內的旅客,出發前必須事先聯絡客服中心並提供以下資料。
- Step 1.
下載檔案並填寫資訊
- Step 2.
將填妥資料提供給客服中心
攜帶孩童隨行的旅客
預訂
依據孩童年齡要求必須有同行成人旅客。
請務必事先確認以下規定後,再訂購機票。
購買機票與指定座位
| 孩童年齡 | 同行旅客 | 機票 | 座位 |
|---|---|---|---|
| 出生後未滿8天 | 不可搭乘 | ||
| 出生8天~未滿24個月 (嬰幼兒) | 必要 | 必須 (免費) | 不使用座位時, 可由同行成人旅客抱著坐於膝上搭乘。 *不占位嬰幼兒仍需於訂購時輸入旅客資訊 |
| 必須 (付費) | 佔位嬰幼兒旅客必須購買機票。 *佔位嬰幼兒的機票僅可於客服中心/機場櫃台購買。 *安全帶燈號亮起時(包含起飛降落), 須由同行成人旅客抱坐於膝上、或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 ||
| 2歳~11歳 (兒童) | 必要 | 必須 (付費) | 需購買機票且必須有同行成人旅客。 *如有需要亦可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
| 12歳以上 (成人) | 不要 | 必須 (付費) | 您可以獨自登機。 |
- 注意事項
- ・一位成人旅客最多可攜帶兩位嬰幼兒。(佔位的孩童依成人旅客票價收費。同時必須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 ・每個航班設有能夠搭載嬰幼兒的人數限制。
如欲與同行旅客坐在相鄰座位
如欲與同行旅客坐在相鄰座位,請事先辦理指定座位手續。如未指定座位,辦理登機手續時將被安排座位分配,並有可能與同行旅客分開乘坐。
*辦理登機手續後將無法於機上更改座位。
後排座位更方便!
後排座位靠近洗手間,也方便聯繫空服員。如欲乘坐更大空間的座位讓孩童方便活動,請考慮加額外座位加購服務。
機場
如遇連假等人潮眾多的日期,請務必保留充裕時間提早至機場。
搭乘手續
搭乘日當天請於指定時間內完成辦理手機APP報到/自動報到機/機場櫃檯等辦理搭乘手續(check-in)。
- *依據預訂航線,搭乘手續可能有所不同。
- *不佔位嬰幼兒將依預約時輸入之姓名發行登機證。
託運嬰兒車或兒童安全座椅
有關租借嬰兒車
| 日本國內線 | 樂桃航空櫃台至登機門前可使用本公司提供之租借嬰兒車。 *可租借之嬰兒車數量有限。 *旅客攜帶之嬰兒車須於櫃檯辦理託運。 |
|---|---|
| 國際線 | 日本以外機場出發之國際線不提供租借嬰兒車。 旅客可自行使用個人嬰兒車至登機門前。 |
優先搭乘
孕婦和攜帶2歲以下孩童的旅客在飛機準備好後將可以優先登機。如欲優先登機,請及早前往登機門。
- 需要協助的旅客
- 懷孕中的旅客
- 攜帶2歲以下孩童的旅客
機上

協助放置/取出行李

空服員可以協助放置或取出行李,如有需求請告知空服員。
建議提前將機艙內所需物品和非立即使用的物品分裝,以利照顧嬰幼兒時更方便省時。

洗手間的換尿布台

機艙內的前後方洗手間內設有換尿布台。

提供泡奶粉用的熱水

若有需求,機艙內可提供熱水,請告知空服員。
*可提供的熱水量有限。
機艙內提供的是高溫熱水。如果需要立即泡奶粉餵食,建議自備涼開水或帶保溫保冷水壺以調整成常溫水。
有保溫功能的水壺更方便♪

出借繪本

機艙內備有繪本,如需借用,如有需求請告知空服員。
- *因數量有限,有些航班可能無法提供。

防止受傷的注意事項

請注意不要在放下或收起座椅扶手和桌子時夾到手指或受傷。
*第1排座位的桌子是收納在扶手內部的。
*為安全起見,請由監護人來操作扶手的放下或收起以及桌子的使用。
在放置行李時,如需短暫讓孩童獨自坐在座位上,請務必注意不要讓孩童從座位上摔下。
需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旅客
樂桃航空不提供兒童安全座椅租借的服務。請有需要的旅客自行準備。
*機艙內並沒有提供嬰兒籃。機組人員有權決定能否使用兒童腳踏板及攜帶式兒童床。
可在機艙內使用的兒童安全座椅
須符合條件1~5之安全標準方可攜帶該兒童安全座椅登機。
- 1. 基於安全理由,只接受符合以下安全標準的兒童安全座椅在機艙內使用
-
符合日本的安全標準(MLIT-Ministry of Land, Infrastructure and Transport. Japan)

符合美國的安全標準(FMVSS-Federal Motor Vehicle Safety Standard)

符合歐洲的安全標準(ECE R44-United Nations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

符合美國的安全標準(FAA, 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符合日本的安全標準
(MLIT-Ministry of Land, Infrastructure and Transport. Japan)
符合美國的安全標準
(FMVSS-Federal Motor Vehicle Safety Standard)
符合歐洲的安全標準
(ECE R44-United Nations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
符合美國的安全標準
(FAA, 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 2. 嬰幼兒需能乘坐於兒童安全座椅上,並且不可超過兒童安全座椅上標示的體重、高度、年齡限制。
- 3. (不可使用面朝後方的兒童安全座椅)。
- 4. 需使用2點式安全帶自行安裝及固定兒童安全座椅於機艙座位上。(ISOFIX座椅類型不可安裝於機艙座位上。)
- 5. 不可使用以下照片所顯示的兒童安全座椅類型
學童用基本輔助座椅

附靠背學童用
基本輔助座椅
雙膝固定輔助座椅

背心/安全帶輔助座椅*

*如符合FAA TSO-C100b的安全標準可攜帶上機。
*如符合FAA TSO-C100b的安全標準可攜帶上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