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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政策

*本譯文僅供參考,如與日文原文有任何差異,一切以日文原文為準。

本私隱政策解釋了“Peach Aviation”株式會社會(以下簡稱「我們」或「本公司」)如何處理從旅客(以下簡稱「您」或「客戶」)收集到的個人資料。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和相關法律規定,本公司將妥善管理和處理從客戶收集到的個人資料,並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1章描述了與所有旅客的個人資料的處理,第2章描述了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客戶的個人資料的處理。第3章描述了位於泰國客戶的個人資料的處理。

第1章 所有旅客的個人資料處理

1. 本私隠政策的適用範圍和變更

本私隱政策於客戶向本公司提供個人資料或使用「本公司的服務」時適用。(定義如下)
「本公司的服務」是指我們提供的第1章第4項[1]-[3]中規定的服務和產品,以及本公司營運的各種活動、推廣之總稱。
使用本公司服務的客戶即視為您已充分理解並同意本私隱政策的內容。
本公司可能隨時更改本私隱政策。

2. 個人資料的收集

本公司將在以下情況收集您的個人資料:
[1] 客戶對我們的服務等進行申請、使用、瀏覽、參與、查詢等(以下統稱為「申請」)
[2] 從第1章第7章項規定的「共享用戶」收集您的個人資料時。
[3] 除上述情況外,當本公司合法獲取您的個人資料時,例如經客戶同意的第三方。

此外,除法律要求或客戶同意,本公司不會收集或使用客戶有關種族、信仰、社會地位、病史、犯罪紀錄、犯罪的受害者等敏感資訊。

3. 收集的個人資料

在第1章第2項規定的情況下,本公司將按照以下規定收集您的個人資料,以實現第1章第4項規定的目標。

[1] 為第1章第4項[1]和[2]中規定的服務申請時提供的個人資料,例如
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出生日期、年齡、性別、護照號碼、與登機相關的身體和疾病信息等。
[2] 為第1章第4項[3]中規定的服務申請時提供的個人資料,例如
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出生日期、年齡、性別、相關服務的帳號ID/用戶名、定位信息、各種用於登錄相關服務關聯的社交網絡服務ID等
[3] 詢問內容
[4] 本公司營運的網站和應用程式的使用歷史(包括Cookies和移動信息設備的個人識別號碼)
我們收集Cookies(*1)和移動設備識別號碼(*2)以便客戶瀏覽我們的網站或使用應用程式
[5] 由本公司寄送給客戶之電子郵件的開啟和預覽狀態信息 (使用網絡信標 (*3)) 以及通過電子郵件訪問本公司網站的信息

(*1) Cookies是一種在電腦或應用程式上記錄和管理使用本公司網站和應用程式的客戶訊息的技術。客戶可以通過設置互聯網瀏覽軟件(瀏覽器、應用程式)拒絕接受Cookies。但是,在沒有Cookie的情況下,可能會降低瀏覽網站和應用程式的反應速度。
(*2) 基於電話號碼的流動電話識別號碼
(*3) 網絡信標是一種通過將不可見的圖像 (1x1像素圖像Gif) 嵌入網站或HTML格式的電子郵件來收集瀏覽信息的機制。這將累積有關您網頁的瀏覽信息/電子郵件的開啟/預覽狀態。

4. 使用個人資料和保留個人數據的用途

本公司將在實現以下用途所需要的範圍內使用客戶提供的和本公司管理的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

[1] 航空運輸服務的預約、機票銷售、登機、機場服務和機倉服務;
[2] 聯營運輸、聯合銷售、航班代碼共享、連續運送和托運的有關預約、機票銷售、登機、機場服務
[3] 除上述[1]-[2]以外,本公司向用戶和會員 (以下統稱為「會員」) 提供指引、服務、營運、管理服務、發出購買產品、聯絡購買產品內容、諮詢、售後服務、會員信息管理,以及營運的網站和應用程式等所有服務
[4] 有關服務的指引和信息提供 (包括發出針對性廣告 (*4)) 服務營運所需的聯繫、問卷的實施及管理
[5] 上述[1]-[4]相關或附帶的所有工作
[6] 服務分析 (包括客戶屬性和行為歷史分析)及其他調查和研究,以及新服務和產品的開發
[7] 創建與服務等相關的統計數據,處理成無法識別的格式
[8] 提供有關本集團公司和合作公司處理的服務、產品、活動和推廣 (包括發出針對性廣告)
[9] 回應客戶的詢問和要求
[10] 委託由Chubb General Insurance Co., Ltd., Sompo Japan Inc., Ltd., AWP Ticket Guard Small amount & Short Term Insurance Co., Zurich Insurance Company Ltd., 銷售非人壽和小額短期保險產品,以及提供相關服務等 (*5)
[11] 第1章第7項「共同使用」中所述的用途

(*4) 從客戶收集到的網站和應用程式的瀏覽記錄及購買記錄等信息,將被用作分析以提供服、廣告推廣等
(*5) 有關各保險公司規定個人資料的用途,請參閱以下內容
・Chubb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https://www2.chubb.com/jp-jp/footer/privacy-policy.aspx
・Sompo Japan Insurance Inc.
https://www.sompo-japan.co.jp/private_information/
・AWP Ticket Guard Small Amount & Short Term Insurance Company
https://www.ticketguard.jp/company/privacy-policy.html
・Zurich Insurance Company Ltd.
https://www.zurich.co.jp/agreement/

儘管有上述規定,本公司於第三方收到個人資料,並對此類個人資料的使用用途有個別規定時,會根據有關條款使用個人資料。

5. 向第三方提供

除以下情況外,本公司不會將客戶的個人資料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請注意,將個人資料的處理交給承辦商 (第1章第6項) 和共享使用 (第1章第7項) 不構成向第三方提供信息。

[1] 經客戶同意
[2] 當法律要求提供資料
[3] 人命、身體或財產保護所需而難以取得客戶同意時
[4] 當需要配合國家或地方政府的公共事務,在取得客戶同意的情況下可能難以履行該事務時
[5] 當資料以無法識別的 (如統計數據等) 狀態下提供
[6] 因合併、分公司、業務轉讓或其他事宜繼承業務而提供
[7] 根據法律及程序,若客戶能簡單地透過本公司的網站預先確認,並且沒有表示拒絕提供個人資料的意願

1) 旨在向第三方提供服務
2) 向第三方提供的個人數據項目
3) 向第三方提供的方式及手法
4) 因應客戶要求終止提供予第三方
5) 如何接納客戶申請

6. 處理個人資料及管理委託給承辦商

本公司有可能會把業務委託給承辦商,屆時,可能會在必要的範圍內將個人資料委託給承辦商以實現第1章第4項所述的用途。在這情況下,本公司將適當監督承辦商,包括簽訂有關處理個人資料的合約。

7. 共同使用

本公司可能會將收集到的個人資料與以下合作用戶共同使用

[1]
●共同使用的人士範圍
ANA Group Companies

●共同使用的項目
客戶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出生日期、年齡、性別、交易詳情、查詢詳情、網站或應用程式使用紀錄等

●用途
1) 提供由本公司或合作商戶經辦的航空運輸服務、旅遊與酒店等旅遊服務,以及其他產品和服務
2) 由本公司或合作商戶直接郵寄、商品及服務的有關指引、問卷調查等
3) 用於本公司或合作商戶的銷售分析、研究、研發新產品及服務等
4) 當客戶對本公司或合作商戶所提供的商品、服務有查詢、使用申請、或其他申請,向負責公司傳達及跟進
5) 為確保本公司或合作商戶能夠與客戶妥善及順利地進行交易
6) 為ANA集團的經營及內部管理

●負責個人資料管理的人士
ANA Holdings, Inc.
〒105-7140
Shiodome City Center, 1-5-2 Higashi-Shinbashi, Minato-ku, Tokyo
Koji Shibata, Representative Director

[2]
●共同使用的人士範圍
EAN.com LP

●共同使用的項目
購買機票時的預約編號、目的地、行程日期
(僅限於客戶點擊合作商戶提供的酒店預約網站)

●用途
1) 對合作商戶提供的酒店預約網站「Peach Rooms」進行數據分析
2) 向Peach Aviation株式會社提供聯合酒店訂約站「Peach Rooms」訂約方資料時、與酒店訂約方資料合并

●負責個人資料管理的人士
Peach Aviation Limited
〒549-0001
1 Senshu Kukou Kita, Izumisano-shi, Osaka, Japan
Peach Aviation Limited
Representative Director and CEO: Kazunari Ohashi

[3]
●共同使用的人士範圍
Rokt Pte. Ltd. (有關Rokt Pte. Ltd.'s 對於私隱政策的詳情請參閱此處)

●共同使用的項目
客戶地址 (僅限縣內) 、電郵地址、年齡、性別及購票時的回程機場

●用途:
1) 根據本公司網站上的客戶屬性改善廣告的展示
2) 檢查客戶是否根據上述1) 的廣告購買商品或服務,並檢查廣告的使用情況
此外,未經客戶的許可,本公司或Rokt Pte. Ltd. 不會為此用途向客戶的電郵地址寄送電子郵件

●負責個人資料管理的人士
Rokt Pte. Ltd.
3 Phillip Street, #11-01 Royal Group Building, Singapore 048693
CEO Bruce Buchanan

8. 移送到日本以外

當本公司將客戶的個人資料提供給日本以外的第三方(包括承辦商和合作商戶)時,除以下情況外,需得客戶的同意

[1] 當第三方位於法律規定的個人資料保謢系統水平與日本同等的國家時
[2] 當第三方建立了必要的制度以繼續採取與日本個人資料處理承辦商應採取的措施相當的措施時

在[2]適用的情況下,本公司將採取必和適當的的措施,以確保第三方持續執行同等措施。如客戶希望確認本措施的內容,可按照第1章第10項提出請求。

9. 管理個人資料

本公司致力採取必要及適當的安全措施進行管理,以防止客戶個人資料的洩漏、遺失或損毀。

本公司將努力在使用範圍內保持準確及最近的內容,並對處理個人資料的僱員、從業人員、承辦商(括分包商等)進行妥善必要的監督。
此外,本公司將根據使用目的對個人資料另行設有保留期限,有關期限屆滿後會以妥善的方式丟棄有關資料。

如客戶想詳細了解有關安全管理措施,可按照第1章第10項提出請求。

10. 要求披露保留的個人資料的方法、查詢與聯繫方式

(1) 要求披露保留的個人資料
對於本公司持有的個人資料的用途、彼露、更正/添加/刪除、停止使用、刪除、停止向第三方提供、披露向第三方提供的記錄、以及有關個人資料保護措施的資訊等,將在確認本人或其代理人,並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回應有關等請求。
*個人資料保護措施是指公司於第1章第8項 [2] 的情況或於第1章第9項中所採取的措施
然而,暫停使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將可能導致本公司無法提供服務,敬請留意

(2) 申請程序
(i) 如何要求披露的有關方法
[位於日本境內的客戶]
請將(ii)中列出的所需文件以郵件方式寄送到以下地址
〒549-0011
1, Senshu Kukou Naka, Tajiri-cho, Sennan-gun, Osaka, Japan
Peach Aviation Limited
Person in charge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Handling
[位於日本境外的客戶]
請將(ii)中列出的所需文件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到以下電郵地址
日本境外客戶專用聯繫方式: cs@flypeach.com

(ii) 申請時需要提交的文件
下載以下申請表(A),填寫所有規定項目,連同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B)、費用(要求通知或披露保留個人資料的用途,並希望以郵件回覆的情況) 連同(C)一併郵寄。
(A) 申請表格

披露保留個人資料申請表Request Form for Disclosure of Retained Personal Data

(B) 身份證明文件
請提供以下(a) 或 (b) 的身分證明文件
(a) 駕駛執照、護照、殘疾人士手冊或外國人登記證書的任何一種影印本
(b) 上述(a)以外的情況下,需提供以下文件的其中2項
・健康保險證明影印本
・退休金手冊影印本
・印章註冊證明書(制作日3個月以內)並在原件空白處蓋上註冊印章
(c) 費用
如果您要求通知或披露您的個人數據的使用目的,並且希望通過郵件進行回覆,則每次申請將收取 1,000 日元(含稅)的費用。請隨附日本郵政銀行發行的定額小額兌換券(價值 1,000 日元)。
*如果費用不足或未附上,本公司將以書面形式與您聯繫,如於書面通知發出後2週內未完成付款,披露請求將視為無效。
*除通知或披露使用用途外,其他請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

(iii) 由代理人提出申請
如提出披露申請的是未成年人或成年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申請人委託的代理人,除上述(ii)的文件外,請附上下列2種文件
1) 身分證明文件(附上述(ii)(B)中規定的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2) 授權書或其他證明代理有權提出披露申請權限的文件

(iv) 對披露請求的應對
[位於日本境內的客戶]
我們將以書面或電磁記錄的形式回覆申請人(回郵信封上的地址或申請表上填寫的電郵地址)
*如果客戶希望通過電磁記錄(電子文件格式)回覆,請確保您可以接受來自"@flypeach.com"網域的電子郵件。

[位於日本境內的客戶]
我們將以電磁記錄的形式回覆申請人(申請表上填寫的電郵地址)
*請確保您可以接受來自"@flypeach.com"網域的電子郵件

[共通事項]
如果資訊不被披露,我們會通知您並說明原因。有關回覆可能需要幾天時間,敬請耐心等候。此外,本公司在以下情況下不會披露「保留的個人資料」
(a) 無法確認申請人身分
(b) 無法確認代理申請人的代理權
(c) 所需文件不完整時
(d) 披露申請的對像不屬於本公司持有
(e) 可能損害到本人或第三人的生命、身體、財產或其他權益時
(f) 可能對本公司業務造成嚴重阻礙時
(g) 可能對本公司持有的個人資料安全管理造成阻礙時
(h) 違反其他法律法規

(v) 因披露申請而取得的個人資料之用途
因披露申請而取得的個人資料,僅在披露申請所需的範圍內處理。提交的文件將保存一定時間然後妥善處理

(3) 有關其他查詢
有關處理個人資料的查詢,請根據您所在的位置與上述(2)(i)中列出的聯絡方法聯繫

11. 公司名稱、地址和代表人姓名

Peach Aviation Limited
〒549-0001
1 Senshukuko-Kita, Izumisano-shi, Osaka, Japan
Representative Director and CEO, Kazunari Ohashi

第2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客戶個人資料的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和相關法例(以下簡稱“PIPL”),除第1章的規定外,第2章的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境內客戶個人資料的處理。當第1章規定的內容與第2章規定的內容抵觸時,以第2章的規定為準。

1. 序言

對於未滿18歲的客戶,在使用本公司的服務時,請徵求父母或監護人同意。即使您是以代理人身分申請本公司服務的客戶,關於本公司對個人資料的處理仍需得到客戶本人(未滿18歲需則為監護人)同意
未成年或未經父母或監護人同意向本公司提供個人資料,監護人可按照第2章第5項所述的方法要求本公司刪除該未成年人的個人資料.

2. 敏感個人資料的收集

本公司可能會出於第1章第4項的用途,處理護照資料、健康資料、付款資料以及PIPL中可能被歸類為敏感資料的個人資料
此外,敏感個人資料的洩露或非法使用可能會對客戶的利益造成不利影響(例如容易受到個人尊嚴損害,容易受到人身財產安全損害),本公司將嚴格管理,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如未滿14歲的客戶使用本公司的服務時,我們將最少限度地收集必要的資料。並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以防止對未滿14歲的未成人進行分析、促銷或使用個人資料誘使他們參與不適合其年齡或能力的活動

3. 個人資料的保留期限

本公司為了達到使用目標而保留客戶的個人資料,並特別為制定了保留期限

[1] Peach帳戶、Peach Mail Magazine、Peach網上商店的個人資料
退會後,直至相關工作完成。
[2] 乘客的個人資料
直至完成國內、國際旅客運輸條件規定的運輸及相關報務
[3] 其它個人資料
為約定的使用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時間

如果中國法律法規或中國民用航空總局(CAAC)等有其他規定,本公司將遵守這些規定。例如,中國電子商務法要求客戶交易和訂單資料至少保留三年。另外,民航局《航班正常管理規定》要求我們將不正常航班投訴資料保存兩年。

4. 個人資料的安全管理

[1] 本公司採取安全措施以保護您提供的個人資料不被洩露、篡改或丟失。具體而言,我們採取以下措施保護您的個人信息。
- 本公司制定並實施了有關個人資料保護的內部控制制度和規定。
- 對個人資料進行分類管理
- 本公司使用https來建立網站,並使用SSL加密通訊技術來保護您的Web瀏覽器和伺服器之間的重要數據傳輸
- 合理設定訪問權限,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獲取個人資料
- 本公司提供有關安全和私隱保護的教育和培訓,以提高僱員和從業人員對保護個人資料重要性的認識
- 本公司已經制定並實行針對個人資料事故相關的應急計劃

[2] 本公司採取措施防止收集無關的個人資料。除非法律允許延長個人信息的保留期限,否則我們將在實現本私隱政策所述目的所需的最短期限內保留您的個人信息。

[3] 如果發生涉及個人資料的事故,將按照PIPL的規定及時通知客戶並向監管機構報告

5. 關於個人資料的處理申請

除第1章第10項外,本公司對保留有關中國境內客戶個人資料,在符合PIPL的合理期限及範圍內做出以下回應。此外,對有關申請,我們會事前確認客戶的身分

(1) 根據本項可申請的項目
[1] 要求撤回同意或刪除未成年人的個人資料
如果個人資料的處理基於客戶同意,您有權撤回該決定
另外,如未成年人未經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向本公司提供個人資料,父母或監護人有權要求刪除該未成年人的個人資料
本公司將根據請求的內容在適當的範圍內刪除客戶指定的個人資料。然而有關動作將可能導致無法使用之前可用的服務,敬請留意

[2] 要求解釋和說明本私隱政策
客戶有權尋求本私隱政策的解釋和說明

(2) 申請要求
對於本部分的申請,可以使用以下的方法和聯繫方式進行查詢

(i) 申請辦法
請將(ii)中列出的所需文件寄送到以下電郵地址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客戶專用聯繫方式: cs@flypeach.com

(ii) 申請時需要提交的文件
(A) 申請表格

申請表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客戶專用>

(B) 身份證明文件
請提供以下其中一種的身分證明文件
身分證、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iii) 由代理人提出申請
如提出申請的是未成年人或成年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申請人委託的代理人(以下簡稱代理人),請附上下列2種文件
(a) 身分證明文件(附上述(ii)(B)中規定的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b) 授權書或其他證明代理有權提出申請權限的文件

(iv) 對請求的應對
我們將以電磁記錄的形式回覆申請人,有關回覆可能需要幾天時間,敬請耐心等候。此外,本公司在以下情況下可能無法回覆您的申請.
(a) 無法確認申請人身分
(b) 無法確認代理申請人的代理權
(c) 所需文件不完整時
(d) 申請的對像不屬於本公司持有
(e) 可能損害到本人或第三人的生命、身體、財產或其他權益時
(f) 可能對本公司業務造成嚴重阻礙時
(g) 可能對本公司持有的個人資料安全管理造成阻礙時
(h) 違反其他法律法規

(v) 因披露申請而取得的個人資料之用途
因披露申請而取得的個人資料,僅在披露申請所需的範圍內處理。提交的文件將保存一定時間然後妥善處理

6. 向第三方提供個信息和轉移到中國境外

本公司對客戶的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方時(包括共同使用以及轉移到中國境外的委託承辦商),將遵從PIPL作出回應

第3章 泰國境內客戶個人資料的處理

1.序言

於第3章中,根據泰國個人資料保護法B.E. 2562(A.D. 2019)(以下簡稱PDPA),對我們收集、使用或披露(本章中統稱為:處理)進行有關說明
根據泰國法規,未成年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的客戶,在使用我們的服務時,需同意我們處理與使用有關的個人信息。如本人無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同意或許可,除本人的同意或許可,我們將需要(視乎情況而定)父母、監護人的同意或許可。如有關資料為10歲以下兒童,僅需要父母的同意或許可。
若本公司在獲取個人資料前無法確認您是未成年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未經父母授權同意收集未成年人的個人資料(有關許可是必要的,並且該未成年人是法律上無法給予許可。) 或如果我們在未經父母或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收集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的個人資料,除非我們可以根據其他法律依據同意此類處理,否則我們將盡快刪除有關的個人資料。
若是有關親屬、被授權的代理人於申請或使用本公司的服務時﹐需要取得本人對於本私隱政策的同意。
本章中的規定如與第1章中的規定有所抵觸,則以本章規定為準。

2.個人資料管理者

有關的個人資料由本公司負責管理。
本公司根據PDPA規定,保護由管理者(決定如何以及出於什麼用途處理個人資料的人員)和處理者(根據管理者書面指示執行的人員)收集和使用的個人資料。

3.處理個人資料的法律根據

本公司將根據PDPA保護有關的個人資料,僅在特定用途(第1章第4節(使用個人資料和保留個人數據的用途)中描述)所必要的範圍內使用或處理有關的個人資料。
我們將根據以下一項或多項法律規定處理有關的個人資料:
[1]適用於客戶同意處理(PDPA第19條)
僅適用於與促銷或營銷相關的處理,或者在某些情況下與敏感料資相關的處理。
[2]當需要處理以履行或採取措施訂立合同時(PDPA第24(3)條)
這一般是我們處理戶信息的基礎原因,對我們提供的服務至關重要,包括客戶的資料、聯繫方式、付款和旅行信息等。
[3]本公司需要遵守有關的法律義務(PDPA第24(6)條)。
包括與海關、移民和執法機構共享個人資料的要求,以及公司對其員工和客戶的法律義務。
[4]需要有關資料以保護客戶或第三方的生命,例如發生緊急醫療情況時(PDPA第24(2)條)
[5]處理個人資料答合本公司或第三方的合法利益,並且這些利益不優先於法律規定對您個人資料享有的基本權利(PDPA第24(5)條)
在PDPA允許的範圍內,使用必要的個人資料以用於經營公司的業務,維護、開發及改進我們的產品和服務來為您提供最佳的客戶體驗。

4.關於個人資料的處理申請

(1)PDPA賦予您以下合法權利:
[1]披露申請: 您可以索取我們持有您的個人資料副本以及這些資料如何處理的詳細信息。
[2]更正或更新申請:在對申請進行審核後,將盡可能對個人資料進行更正或更新。
[3]刪除申請:您可以要求我們刪除、銷毀我們持有您的全部或部份個人資料或使其無法識別。
本公司對有關申請進行審核後,並在不再需要保留該資料或法律不允許我們繼續保留的情況下將對有關資料進行刪除。
[4]個人資料轉移:您可以索取結構化、通用、機器可讀的格式的個人資料副本。
此僅適用於我們從您獲取並依您同意或為了履行合約,並透過機器自動化方式處理的個人資料。
[5]提出異議反對處理:您可以反對基於我們或第三方的合法利益或為直接營銷用途進行的處理。除非我們或第三方有合法的理由,否則我們將停止處理您的資料,若您反對直接營銷用途,我們將停止進行。
[6]限制個人資料的使用方式
您可以對我們在某些情況處理您個人資料的方式作出限制。當提出限制時,對於您個人資料的任何處理(儲存除外)僅能在獲得同意,或法律主張、保護某些權益或重要公共利益因素的需要方屬合法。
[7]撤銷許可的權利
我們依許可進行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您有權隨時撤銷該許可。
但撤銷許可將不會追溯於撤銷前已合法許可處理的個人資料產生影響。

上述權利非屬絕對,未必適用於所有情況,敬請留意。
某些情況有適用的法律豁免,亦即請求可能會被拒絕。如請求遭到拒絕,我們將於回覆時告知您有關原因。
提出的請求記錄都將被保留,以確保我們遵守相關的法律義務。

(2)申請要項
您可以免費行使您的權利(根據PDPA可能收取費用的情況除外。)申請辧法及聯絡方式如下
(i) 申請辦法
請將(ii)中列出的所需文件寄送到以下電郵地址
泰國境內客戶聯繫方式:cs@flypeach.com

(ii) 申請時需要提交的文件
(A)申請表格
申請表格<泰國境內客戶專用>
(B)身份證明文件
請提供以下其中一種的身分證明文件
身分證或護照

(iii) 由代理人提出申請
如提出申請的是本章所述的未成年人或成年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申請人委託的代理人(以下簡稱代理人),請附上下列2種文件
(a) 身分證明文件(附上述(ii)(B)中規定的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b) 授權書或其他證明代理有權提出申請權限的文件

(iv) 對申請的回覆
我們將以電磁記錄的形式回覆申請人,一般的情況下會在30日內收到回覆。
我們可能對於某些申請要求您提供身份證明、或(如代表第三方提出申請)您有申請權限的證明。如申請較為複雜或提出了多項申請,可能需要較長時間才能提供詳細的答覆。另上述申請權利如遇特殊狀況將不適用,敬請留意。
對於某些請求因資料不存在、或請求不符合法律相關規定,我們可能無法公開所申請的資料。如遇此情況,我們將於回覆時告知您有關原因。
若對本公司有關的資料保護申請回覆有所不滿,或認為有關的個人資料未有受到適當處理,您有權向泰國個人資料委員會提出。

(v) 因披露申請而取得的個人資料之用途
因披露申請而取得的個人資料,僅在披露申請所需的範圍內處理。

5.提供產品和服務所需的資料共享

本公司的產品和服務是與其它的公司及組織合作提供的,為了業務的拓展公司可能會與第三方共享個人資料。這些第三方包括:
[1]ANA 集團公司
[2]本公司依法向以下機構共享個人資料
包括:政府機構、執法部門、法院、海關和移民當局、第三方機構等。
[3]服務供應商
包括:處理公司航班的委託商、合作的機場和航空公司、各種服務供應商、營銷合作夥伴的供應商等。
當我們將資料處理委託給服務供應商時,我們將確保符合PDPA要求處理個人資料。

6.營銷企劃

本公司將會不時發布營銷情報,以便我們向特定客戶推廣我們服務的詳情等。有關的營銷資訊只有在收件人同意接收的情況下才會進行。

7.個人資料的儲存和轉移的位置

本公司位於日本,我們與之共享您的個人資料的許多服務供應商和其他組織位於泰國以外的司法管轄區。
在向第三方提供有關的個人資料時,我們將遵守相關的日本法律和PDPA的要求。
但是,在泰國以外的國家,您的個人資料可能不會受到國內法律同等程度的保障。如果您想了解有關的個人資料儲存或轉移的位置之有關資訊,請使用第3章第10節(資料管理者和資料保護者的聯絡方式)中列出的聯絡方式與我們聯繫。

8.儲存個人資料

本公司將儲存客戶的個人資料直至達到使用用途,個人資料的保留期限設定如下。對於其它個人資料,保留期限將根據資料的性質和用途,並參考法律和會計要求以及我們的業務需求而定
[1] Peach帳號, Peach電子報, Peach網上商店的個人資料:
退出會籍後,直至相關工作完成。
[2] 旅客的個人資料
直至完成國內/國際客運協議規定的運輸及相關業務。
[3] 其它的個人資料
您同意的使用用途所需的最短時間

請注意,出於法律索償、法律索償辯護和遵守法律的目的,我們對保留有關的個人資料將可能會超過上述的保留期限。

9.向監管機構作出投訴

您有權就處理相關的個人資料向泰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作出投訴

10.資料管理者和資料保護者的聯絡方式

資料管理者: Peach Aviation Limited
1 Senshukuko-Kita, Izumisano-shi, Osaka, Japan

資料保護者電郵: cs@flypeach.com

11.駐當地聯絡人資料

駐泰國代表姓名:Air People International Co., Ltd.
地址:14th Floor Charn Issara II, 2922/215 New Petchburi Road, Bangkapi, Huaykwang, Bangkok 10310
聯絡方式:peach@apiairlines.com

生效日期: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