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中或攜同孩童隨行的旅客

  • 懷孕中的旅客
  • 攜同孩童隨行的旅客
  • 需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旅客

根據小童的年紀可能需要購買座位或有同行者隨行。
請在預訂機票前查看下表。

購買機及指定座位

小童年紀陪同人機票座位
出生後未滿8日不允許乘搭
出生後8日~
未滿2歲(嬰兒)
必要必要
(免費)
如不使用座位,請安坐於成年人大腿上
*不佔座位的兒童也需要在預訂時輸入姓名
必要
(收費)
如要使用座位,敬請另外購買機票
*佔座位嬰兒機票只可透過客服中心或機場櫃檯辦理
*當安全帶指示燈亮起時(包括起飛和降落期間),需安坐於成年人大腿上或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2歲~11歲
(小童)
必要必要
(收費)
需購買機票及有同行者隨行
*可選擇是否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12歳以上
(成人)
毋需必要
(收費)
可單獨乘搭
注意事項
・1位成人最多可與2位嬰兒同行。(為確保1名嬰兒的座位,必需購買機票並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每個航班可允許嬰兒乘搭的數量有限。

如希望並坐

如希望與家人或朋友並坐,或者有偏好的座位,請於出發前指定座位。如未有指定座位將在辦理登機手續時安排,並可能無法安排並坐。

*辦理登機手續或登機後,請勿進行更改或移動。

後方座位更方便

後方座位離洗手間更近,也更容易與機艙服務員聯絡。如希望有一個空間供小童休息或活動,敬請考慮額外座位加購服務(收費)。

有關緊急出口座位

基於安全原因,未滿15歲的旅客及與12歲以下小童隨行的旅客不可使用緊急出口位。有關各種機型的緊急出口位置,請瀏覽「使用機型/座位圖」。

緊急出口

緊急出口

於長假期等繁忙時期,請預留充足的時間前往機場。

登機手續

請於出發當日的指定時間內以 App / 自助登機 / 機場櫃檯 完成辦理登機手續 (check-in)。

  • *根據預訂的航線,辧理登機手續的方法可能有所不同。
  • *不佔座位的嬰兒將按照預訂時輸入的姓名發出登機證。

託運嬰兒車或兒童安全座椅

ベビーカー

與小童同行時,嬰兒車、兒童安全座椅、嬰兒籃可免費託運。

*如需要另外包裝,敬請自備相關的包裝材料。
*嬰兒車摺疊後的尺寸需符合手提行李規定尺寸方可攜帶上機。通過登機閘口時請保持摺疊狀態。
除嬰兒車外,如仍有其它行李,可以為所需的部份付款辦行李理託運。
*機艙內並沒有提供嬰兒籃。機組人員有權決定能否使用兒童腳踏板及攜帶式兒童床。如想事前查詢是否合付規定,客戶服務中心聯絡。

可以為嬰兒車以外的行李付款辦理託運。

有關租借嬰兒車

日本國內線 Peach櫃檯至登機閘口可使用提供的租借嬰兒車。
*租借嬰兒車數量有限。
*自行攜帶的嬰兒車請於櫃檯辦理託運。
國際線 日本以外機場出發的國際線不提供租借嬰兒車。
旅客可使用自行攜帶的嬰兒車前往登機閘口。

優先搭乗

孕婦和攜同未滿2歲的嬰兒的旅客,在機艙準備好後可以優先登機。如欲優先登機,請提前至登機閘口。

  • 需要協助的旅客
  • 懷孕中的旅客
  • 攜同2歲以下小童的旅客

協助放置 / 取出行李

機艙服務員可以協助放置 / 取出行李,如有需要可向機艙服務員聯繫。

建議將小童在機艙內所需物品和非立即使用的物品分開,以便在需要照顧小童時更方便。

洗手間的尿布更換台

機艙的前方及後方洗手間內均設有尿布更換台。

提供沖包奶粉用熱水

機艙內有提供熱水,如有需要,請與機艙服務員聯繫。

*可提供的熱水量有限。

機艙內提供的是高溫熱水。如需立刻餵食奶粉,請自備涼水調整成常適當溫度水或使用保溫瓶攜帶適當溫度水。
攜帶有保溫功能的保溫瓶將更方便♪

出借圖書

機艙內備有圖書,如有需要,請與機艙服務員聯繫。

  • *圖書數量有限,並且於某些航班上未有提供。

防止受傷的注意事項

放下或收起座椅扶手和桌子時,請小心不要夾到手指或受傷。

*第1行座位的桌子是收納於扶手內部。
*為安全起見,請由監護人放下或收起座椅扶手和桌子。

如小童於放置行李時獨自坐在座位上,請小心留意以免跌出座位。

可在機艙內使用的兒童安全座椅

需符合1~5的安全標準方可攜帶並於機艙內使用。

1. 可以使用以下其中一款已通過認證的兒童安全座椅

符合日本的安全標準(MLIT-Ministry of Land, Infrastructure and Transport. Japan)

MLIT

符合美國的安全標準(FMVSS-Federal Motor Vehicle Safety Standard)

FMVSS

符合歐洲的安全標準(ECE R44-United Nations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

ECE R44

符合美國的安全標準(FAA, 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FAA

符合日本的安全標準
(MLIT-Ministry of Land, Infrastructure and Transport. Japan)

MLIT

符合美國的安全標準
(FMVSS-Federal Motor Vehicle Safety Standard)

FMVSS

符合歐洲的安全標準
(ECE R44-United Nations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

ECE R44

符合美國的安全標準
(FAA, 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FAA
2. 嬰幼兒能需乘坐於兒童安全座椅上,並且不可超過兒童安全座椅上標示的體重、高度、 年齡限制。
3. 兒童安全座椅必需前向(不可使用面朝後方的兒童安全座椅)。
4. 需使用2點式安全帶自行安裝及固定兒童安全座椅於機艙座位上。(ISOFIX類型無法安裝於座椅上。)
5. 不可使用以下圖片所顯示的兒童安全座椅類型
  • 基本輔助座椅

    MLIT
  • 附有靠背的
    基本輔助座椅

    FMVSS
  • 雙膝固定輔助座椅

    ECE R44
  • 背心/
    安全帶輔助座椅*

    FAA

    *符合FAA TSO-C100b的安全標準可攜帶並使用。

*符合FAA TSO-C100b的安全標準可攜帶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