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适用法律等”是指乐桃在履行乘客和/或行李运输服务时,适用于任何地区或国家的法律、行政命令、行政条例和其他政府规程、规则、命令、要求或必备条件。
“授权代理人”是指承运人委任的、代表承运人从事乘客运输服务以及经承运人授权,从事其他承运人乘客运输服务的销售代理人。
“行李”是指乘客在旅行中为舒适性、便利性、或必须或适合携带、使用之物品、财物和其他个人财产。除非另有规定,行李应包括乘客之托运和未托运行李。
“行李费”是指依据乐桃规章,乘客应支付的行李运输费用。
“行李识别标签”是指由承运人专为识别托运行李而出具之文件,其包含两部分:承运人贴在每一件托运行李上的行李标签,以及交由乘客保留的行李领取存根。
“运输”是指以空运方式无偿或有偿载运乘客和/或行李。
“承运人”是指航空公司,并应包括开出机票之航空公司,以及按照机票运输乘客和/或其行李,或提供或承诺提供任何其他附属于前述运输服务的其他航空公司。
“更改航班”是指对于已正式发出的机票上原本标示或记录的航班做出更改。
“托运行李”是指由承运人负责保管并已出具行李识别标签的行李
“儿童”是指至运输开始之日,年满两周岁但未满十二周岁者。
“连号机票”是指发给乘客的、与另一张机票关联的机票,两者共同构成单一运输合同。
“公约”是指下列适用于运输合同的公约:
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关于国际航空运输统一规则的公约》(以下简称“华沙公约”)
1955年9月28日于海牙签订的“华沙公约1955年修订版”;
1975年蒙特利尔一号附加协议对于“华沙公约”的修订;
1975年蒙特利尔二号附加协议对于“华沙公约1955年修订版”修订
1999年5月28日在蒙特利尔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以下简称“蒙特利尔公约”)。
“日”是指包含一周七天在内的日历日;但规定,计算通知期限时,通知发出日不予计算在内;确定机票有效期时,机票发出日或航行开始日皆不计算在内。
“目的地”是指运输合同中规定的最终停留地。如过旅程将返回出发地,则目的地与出发地相同。
“国内运输”是指根据运输合同,运输出发地及目的地或转运点皆在日本境内的运输。
“电子乘机联”是指乐桃数据库中储存的乘机联形式。
“电子机票”是指承运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开出的行程表/收据和电子乘机联。
“包含附加服务的票价"是指乘客有权根据本运输条款及乐桃规章免费行使其机票、航班变更、座位预订、托运行李及其他事项等权利的票价。
“金法郎”是指重量为65.5毫克,含金量为90%的法郎。金法郎可以换算为任何国家货币(舍零取整)。
“婴儿”是指至运输开始日未满两周岁者。
“国际运输”是指(除适用公约部分外)依据运输合同,运输出发地和目的地或转运点位于两个以上国家境内者。在本定义中,“国家”一词即政治意义上的国家,应包括接受其主权、宗主权、授权、权力或托管权管辖的任何领土。
“行程表/收据”是指构成电子机票一部份的文件,包括行程、机票信息、运输合同部分条件及其相关注意事项等,并构成乘客持有的运输合同书面证明。
“乘客”是指除机组人员外,经承运人同意以飞机运输的任何人。
“乐桃”是指乐桃航空。
“乐桃规章”是指除本运输条款外,乐桃有关国际和国内乘客和/或行李运输之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乐桃票价表、价格表及手续费表。
“积分验证码”是指根据乐桃规章,证明乘客拥有积分的授权号码字或其他号码。
“积分”是根据本公司的规定,赋予乘客的积分,根据第6条G的规定,可以用来支付本公司的航运费用及附带的其他费用、包括航空运输的税金、手续费等。
“SDR”是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定义的特别提款权。若在司法程序中,须将SDR金额转换成本国货币,应依据该司法程序最后一次庭审理日的本国货币与SDR兑换汇率计算;且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本国货币与SDR兑换汇率,应按损害赔偿金最终确定日或行李价值申报日的汇率计算。
“中途停留”是指乘客在行程中,经承运人事先同意,刻意于出发地和目的地之间某个地点停留。
“机票”是指电子机票,上有运输合同部分条款及注意事项,并包含电子乘机联和乘客行程表/收据。
“机票验证码”是指由乐桃航空指定的授权码或其他数字,兹证明乘客持有的电子机票。
“转运点”是指除出发地和目的地以外,已开出机票和/或任何连号机票上标示或记录的、乘客行程中及承运人航班时刻表中所示计划停留地。
“未托运行李”是指除托运行李以外的任何行李。
适用范围
总则
除非《公约》或本运输条款中另有规定,本运输条款或乐桃规章中任何规定皆不构成乐桃对任何《公约》条款的变更,或放弃《公约》赋予乐桃的任何权利。
乘客同意
乘客确认并同意接受本运输条款、依据本运输条款制定的规则及符合本运输条款的乐桃规章。
适用性
在不与《公约》产生冲突的情况下,本运输条款应适用于乐桃以依据本运输条款公布的票价、价格和手续费履行或提供的国际和国内运输中任何客运和/或行李运输以及任何附带服务。
无偿运输
对于无偿运输,乐桃保留将其排除在本运输条款任何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外的权利。
包机运输
依据乐桃包机合同进行的乘客和/或行李运输,应遵守适用于包机航班的运输条款。
本运输条款或乐桃规章的变更
除非适用法律等禁止,否则本公司可以更改或修订这些运输条款及乐桃规章。在进行更改时,将在合理的期限内,通过适当的方式(如在本公司的官方网站上发布等)发出运输条件更改及修订通知。但是,在航运开始后,此类变更不得更改或修订相关运输条款。
适用条件
任何乘客和/或行李运输均应遵守自首张机票电子乘机联所记载的运输开始之日起生效的本运输条款和乐桃规章。
适用法律与法院管辖权
- 乐桃以依据本运输条款公布的票价、价格和手续费履行或提供的任何乘客和/或行李运输服务和任何附带服务,原则上均适用公约;不适用于公约的乘客和/或行李运输服务或任何附带服务,应适用并按日本法律解释,不论其是否与任何其他适用法律中任何法律规定形成冲突。
- 若因本运输条款下的运输服务产生任何争议,在部与《公约》冲突的情况下,应以大阪地方法院作为解决该争议的唯一的一审法院。
代码共享
-
- 在部分航线上,乐桃将与其他承运人共同提供服务,按照与其他承运人签订的联营协议,将乐桃的名称代码加入其他承运人的运营航班。
- 对于由另一承运人运营的联营航班,乐桃将于乘客订票前,将另一承运人的身份告知乘客。
- 若乘客搭乘另一承运人运营的航班,应遵守该承运人不同于乐桃运输条款的条款与条件,包括:
- 第7条第B款,非自愿变更航班的规定;
- 第9条,登机手续办理的规定;
- 第10条第A和C款,拒绝运输和限制运输的规定;
- 第11条,行李限制,免费托运行李、超重行李费和托运动物的规定;
- 第12条第B款第2项,取消的规定。
-
机票
总则
- 若乘客不支付票价、价格、税金或服务费,或遵循经乐桃批准的信贷协定,乐桃将不予开具或交换/补开机票。
- 乐桃将根据乐桃规章,向乘客收取变更已开出机票的相关费用。服务手续费不予退还。
- 乘客搭机时,必须出示其机票验证码或依据乐桃规章正式开出的该乘客预定航班的行程表/收据及其身份证明,或乐桃指定之其他形式的身份证明。此外,乘客在登机口必须出示乐桃指定的登机证。如果乘客未能遵守上述要求,乐桃可拒绝为该乘客提供运输服务。若乘客出示的机票符合第
- 10条第A款第6项所述,则乘客无权登机。
- 机票不得转让。若非有权接受运输或退款服务者出示机票,乐桃不对前述有权接受运输或退款者承担任何承兑或退款责任。若机票确实由非有权接受运输服务者在有权接受运输服务者知情/同意或不知情/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就该未经授权者因未授权使用机票而产生的死亡或伤害,或其行李或其他个人财产的损失、损毁、延迟抵达或损害,乐桃不承担任何责任。
机票有效性
- 机票上应记载或记录已订位的航班及出票日。每张电子搭乘联应对已订位航班的运输有效。
- 除非乐桃规章另有规定,机票仅对机票上记载或记录的已订位航班有效。
有效航班
- 若因乐桃的下列行为,乘客无法搭乘已订票的航班:
- 取消乘客已订票的航班
- 无正当理由而未能按计划完成飞行;
- 省略计划停留点,例如:乘客的出发地、目的地或中途停留点;
- 使乘客错过乐桃的中转航班;或
- 无法提供乘客先前预订的座位,
- 若乘客启程后因病(不包括怀孕)而无法继续搭乘已订票航班时,除非乐桃规章另有规定,乐桃可视为该机票可在任何下列航班上使用;但规定,适用于乘客已付票价的乐桃规章不应禁止前述做法:
- 依据有效医师证明,自该乘客适合再次开始旅行之日起,第一班飞往相同目的地且有空位的乐桃航班,或
- 自前述第一班航班日起7日内,飞往相同目的地的任何乐桃航班。
- 若因乐桃的下列行为,乘客无法搭乘已订票的航班:
中途停留
在不违反适用法律及乐桃规章的情形下,乘客可在任何转运点中途停留。
票价和行程
总则
票价仅适用于自出发地机场至目的地机场的运输,不包括机场区域内、机场与机场之间或机场与市区之间的陆运/海运服务。
票价
- 本条所述的票价是指乐桃应公布的票价,或如果未公布,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应指依据乐桃规章应解释为自出票日起有效的票价。
- 除非本运输条款或乐桃规章另有规定,每位支付票价的乘客可占用一个座位。除非本运输条款或乐桃规章另有规定,或经乐桃特别核准,每位登机的乘客仅可占用一个座位。
行程
除非乐桃规章另有规定,票价仅适用于与此票价相关的已公布行程。
税金及各项费用
政府机关或机场管理者,对乘客或乘客使用服务或设施所征收的税金和费用,不包括在公布的票价和费用中,乘客须另行支付。
但是,日本国内航运的票价和费用中包含相当数额的消费税(包括地方消费税)。由于本公司的原因(第13条C项)或不可抗力等(第13条D项)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乘客的原因),这类税金或者费用根据机票支付方式退款或者发行积分的情况下,本公司根据规定收取管理手续费。货币
除已公布票价或手续费的计费货币外,票价可以乐桃依据适用法律所指定的货币支付。若以已公布票价或手续费的计费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付款时,应按照乐桃规章所规定的汇率付款。
婴儿免费运输
乐桃同意免费运输不占座位的婴儿,但每一名婴儿必须由一名年满12岁的乘客陪同。
积分
- 乘客在支付机票、各项费用、税金、手续费时,可根据本公司规定的换算率使用积分代替货币使用。
- 除非乐桃规章另有规定,积分仅限于取得积分的乘客本人使用。
- 使用积分时,乘客应向乐桃出示或告知乐桃其积分验证码。
- 除非乐桃规章另有规定,积分有效期为自积分发出日起6个月。
- 积分不可兑换现金。
未经许可的登机
在下列任何情况下,乘客应视为未经许可登机,且乐桃就该未经许可登机的区段(航程中的某一航段),除向乘客收取适用于乘客未经许可搭乘的该航段的票价及手续费外,将另向乘客收取相当于乘客登机时该航段最高票价两倍的费用;但规定,若无法确定此类区段时,该乘客应视为自飞机出发地登机;
- 经乐桃空服人员要求,乘客未能出示其机票,或未经乐桃空服人员许可,飞行超过机票记载的航段;
- 乘客故意以无效机票登机;或
- 客虚报并因此而免于支付其应付票价或手续费。
航班变更、未能运输和错过中转航班
乘客要求变更航班
- 乘客申请更改航班适用于本公司的规定。根据本公司规定,有限制、禁止更改航班和需要支付手续费的情况。
- 在下列情况下,经乘客要求,乐桃应变更其未使用的机票或电子乘机联:
- 该机票是由乐桃出具;
- 乐桃是机票上注明或记载的原出票人;或
- 在待变更航程中,乐桃是该未使用电子搭乘联上指定的第一航段承运人。
- 启程后,若要新增航段,除非乘客在抵达其出示机票所载的目的地的前提出要求,否则对于原航段及新增航段,乐桃将不会以联运票价作为两者合并后的票价。
- 变更航班后适用的票价和手续费,应自变更之日起生效。但相比预订变更前的航班票价,预订变更后的航班票价便宜时,适用预订变更前的票价,其与已支付票价间的差价亦不予退还。
- 取消订票的时间限制和因迟于规定时间取消订票而收取的费用还应适用于经乘客要求而变更的航班。
非自愿变更航班
- 除非第12条第B款第2项中另有规定,若因乐桃取消航班、无正当理由而未能按计划完成飞行、无法为乘客提供已预订的座位、或致使乘客错过已订票的乐桃中转航班时,乐桃应按照乘客的选择,采取任何下列措施:
- 以尚有空位的任何其他乐桃航班运输乘客;或
- 根据本公司条款的13条C项规定,根据机票支付方式退款或者发行积分
- 若乐桃因第12 条第B 款第2 项第a 至d 目所述理由以外的理由导致乐桃航空航班出发后变更乘客的目的地或中途停留点时,乐桃航空根据乘客的选择,采取任何下列措施:
- 乐桃航空应自行选择以下任一运输方式将乘客运输到目的地或中途停留点
- 以尚有空位的任何其他乐桃航班运输乘客
- 以其它运输机构运输乘客
- 根据本公司条款的13条C项规定,根据机票支付方式退款或者发行积分
- 乐桃航空应自行选择以下任一运输方式将乘客运输到目的地或中途停留点
- 若因其他承运人未能按计划完成飞行,或变更航班计划,以致乘客错过已订票的乐桃中转航班,则乐桃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 除非第12条第B款第2项中另有规定,若因乐桃取消航班、无正当理由而未能按计划完成飞行、无法为乘客提供已预订的座位、或致使乘客错过已订票的乐桃中转航班时,乐桃应按照乘客的选择,采取任何下列措施:
非为乐桃或乘客的利益更改航班
- 若乐桃因第12条第B款第2项第a至d目所述理由而取消航班、未能按计划完成飞行、无法为乘客提供已预订的座位、或致使乘客错过已订票的中转航班时,乐桃应自行选择采取任何下列措施:
- 以尚有空位的任何其他乐桃航班运输乘客;或
- 根据本公司条款的13条D项规定,根据机票支付方式退款或者发行积分
- 若乐桃因第12 条第B 款第2 项第a 至d 目所述理由导致乐桃航空航班出发后变更乘客的目的地或中途停留点时,乐桃航空将根据本司选择,采取任何下列措施:
- 采取以下任一运输方式将乘客运输到目的地或经停地
- 以尚有空位的任何其他乐桃航班运输乘客
- 以其它运输机构运输乘客
- 根据本公司条款的13条D项规定,根据机票支付方式退款或者发行积分
- 采取以下任一运输方式将乘客运输到目的地或经停地
- 若乐桃因第12条第B款第2项第a至d目所述理由而取消航班、未能按计划完成飞行、无法为乘客提供已预订的座位、或致使乘客错过已订票的中转航班时,乐桃应自行选择采取任何下列措施:
订票
总则
- 乐桃订票系统中显示已接受订票时,订票确认成功。
- 经乐桃订票系统确认后,不得更改姓名。
- 依据乐桃规章,适用于某些票价的条件可能会限制或禁止更改或取消订票。
售票时间限制
若乘客机票未能于乐桃规定的售票时限之前开出,则乐桃可取消其订票。
指定座位
若乘客需要指定某个座位,乐桃应按照乐桃规章的规定收取费用。
乘客未登上已订票航班时的退款与航班变更
未经事先通知乐桃,未能登上已订票航班的乘客,无权要求退款或更改航班。
由乐桃取消订票
- 若符合任何下列情况,乐桃可自行决定取消同一乘客预订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航班的全部或部分订位:
- 预订同一天的同一航段;
- 连续两日预订同一航段;
- 同一天预订不同航段;或
- 乐桃经合理考虑,认为乘客无法使用所有已订座位。
- 若未经事先通知乐桃,乘客未能登上已订票航班,乐桃可取消、或要求任何其他承运人取消该乘客之后续订票。此外,若未经事先通知其他承运人,乘客未能登上已订票的其他承运人航班,则经该承运人要求,乐桃可取消该乘客之后续订票。
- 若乘客未能于乐桃指定时间内,按照乘客出境、入境或过境国家的适用法律,提供必要的个人资料,则乐桃可取消该乘客全部或部分已订座位。
- 若符合任何下列情况,乐桃可自行决定取消同一乘客预订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航班的全部或部分订位:
其他承运人订票的再确认
若乐桃以外的任何其他承运人的规章要求再次确认订票,但乘客未能于该承运人指定时间内再次确认订票时,乐桃可取消该乘客预订之后续乐桃航班的座位。
通讯费
除非乐桃另行同意,乘客应承担使用电话、传真或其他通讯设施(如因特网)订票或取消航班时产生的任何通讯费用。
个人资料
乘客同意,由其本人或其代理人提供其个人资料,并由乐桃保管,或由乐桃传送给其任何办公室、其他承运人、旅游服务提供者、政府机关或其他单位或机构,其中包括在该国出入境,停留或转机时,前提是乐桃认为出于预订座位、获取附带服务,加速移民及入境审查,或供政府当局使用的目的,或乐桃认为可方便乘客旅行的任何其他目的,必须提供此类个人资料。
通讯故障等
若因通讯设备、线路、计算机和通讯设备故障(例如:电话服务中断),致使延误或未能预订、变更或取消航班,乐桃不对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登机手续
乘客应于乐桃指定时间抵达乐桃登机手续办理柜台及登机闸口,或者,若无指定时间,则应于飞机起飞前尽量提前抵达,以便有足够时间完成登机及离境手续。若乘客未能于乐桃指定时间之前抵达登机手续办理柜台或登机闸口,或因出入境文件或其他必要文件不齐全或不规范而无法离境时,则乐桃可取消该乘客预定的机位,且不会为该乘客延迟起飞时间。乐桃不对因乘客未能遵守本条规定而产生的任何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拒绝及限制运输
拒绝运输权等
若乐桃经合理判断后,认为符合下列情况,可拒绝运输,或迁移任何乘客及其行李:
- 以飞行安全为理由必须采取上述行为;
- 乐桃为遵守任何出境、入境或过境国家的适用法律,必须采取上述行为;
- 乘客符合下列情况:
- 符合第16条第B款第1项第b目所述的乘客;
- 乘客在航程中试图通过毁坏其用于出入境文件或其他目的的文件,非法进入某一国家;
- 乘客拒绝接受乐桃为防止非法入境,而向乘客提出将用于出、入境或其他目的的文件交由乐桃空服员保管,并出具保管单据的要求。
- 符合第11条第B款第4、5项所述的乘客;
- 乘客或其行为、年龄、精神状况或身体状况符合下列描述:
- 需要乐桃提供特别帮助;
- 可能使其他乘客不舒服或反感;
- 可能危及该乘客自身或其他乘客的安全或健康;
- 对飞机或财物造成危害;
- 妨碍乐桃空服人员履行职责或不遵守其指示;
- 未经乐桃许可,在机舱内使用移动电话,手持收音机,电子游戏机或其他电子设备;
- 在机舱内吸烟(吸烟包括使用香烟、电子香烟、加热香烟和其他吸烟装置);
- 乘客出示的机票属于:
- 非法取得,或并非从承运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处购买;
- 伪造机票
- 出示机票者无法证明机票上的姓名即为其本人;
- 乘客未能支付任何适用票价,手续费或税金,或可能无法履行乐桃与乘客(或机票付款者)之间的信贷协定;
- 儿童或婴儿未有年满12岁的乘客陪同搭乘。
如果发生本款第5项第c或d目的情形,除依据第A款规定拒绝运输外,乐桃还可采取中止乘客上述行为的必要措施。此等必要措施可包括拘留该乘客。
有条件接受运输
若乘客的身份、年龄、精神状况或身体状况可能危害或威胁自身安全,乐桃不对该乘客的死亡、或其遭受的任何损伤、疾病、伤害或残疾承担任何责任,亦不对该身份、年龄、精神状况或身体状况的恶化或造成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
运输限制
- 如果身体或精神残疾者、病人或孕妇被许可登机,应遵循乐桃规章且可能需事先与乐桃达成协定。
- 若登机乘客和/或载运行李的总重量可能超过飞机最大限重时,乐桃可依据乐桃规章决定将运输哪些乘客和/或行李。
行李
行李限制
- 乐桃将拒绝接受下列物品作为行李:
- 不符合第1条“行李”定义的物品;
- 在国际运输中,可能危及飞机或飞机上个人或财物安全的物品,例如:国际民航组织(ICAO)危险物品运输规则、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及乐桃规章所规定的危险物品;
- 任何出境、入境或过境国家的适用法律所禁止运输的物品;
- 因其重量、大小、形状或性质(易碎或易腐坏等),致使乐桃认为不适合运输的物品;
- 活体动物;但规定,乐桃可根据乐桃规章,同意在不超出行李限额的前提下免费运输协助残障乘客的犬只(例如:导盲犬、服务犬、助听犬;统称为“辅助犬”)及其笼子和食物。在此情形下,乐桃对于辅助犬因其天生缺陷而导致的死亡、伤害或疾病,不承担任何责任。
- 枪械、刀剑及类似物品,除非乐桃规章中另有规定。
- 对于本款第1项所列的禁运物品,乐桃可拒绝运输,并采取任何必要措施,且于发现上述物品后,可拒绝继续运输。
- 乐桃应拒绝接受易碎或易腐坏物品、金钱、珠宝、贵金属、可流通票据、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商业文件、护照和旅行必需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或样品等作为托运行李。
- 对于未妥善放入手提箱或其他适当容器以使正常搬运情况下即可确保安全的行李,乐桃可拒绝将其作为托运行李。
- 乐桃可接受已妥善放入手提箱或其他适当容器以使正常搬运情况下即可确保安全的乐器作为托运行李;但规定,对于非因乐桃疏忽造成的任何损害,乐桃不承担赔偿责任。
- 凡运输本款第1项所述的任何物品,无论其是否属于禁运行李,仍应适用本运输条款关于运输行李的收费、责任限制以及任何其他规定。
- 乐桃将拒绝接受下列物品作为行李:
安全检查
- 乘客应接受政府、机场官员、或乐桃的任何安检要求, 除非政府、机场官员、或乐桃明确认为不必要。
- 出于飞机安全及安保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防止非法占有、控制或摧毁飞机的行为),和/或任何其他理由,乐桃将在相关乘客或第三人见证下,打开乘客的行李查验和/或使用其他装置查验乘客行李以内容物。尽管有上述规定,但如果是为确定乘客行李中是否含有本条第A款第1项所述的任何违禁物品,乐桃可于乘客或第三人不在场时检查乘客行李。此外,开箱检查及其它方法进行行李检查时导致行李损伤(包括行李箱钥匙)者,乐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出于安全(包括但不限于防止非法胁持、控制或摧毁飞机的行为)和/或任何其他原因,乐桃将碰触乘客衣物和个人装备,或使用金属探测器等工具搜索乘客物品。
- 若乘客不同意接受本款第2项所述的查验,乐桃将拒绝运输该乘客的行李。
- 若乘客不同意接受本款第3项所述的查验,乐桃将拒绝运输该乘客。
- 进行本款第2或3项所述的查验或搜索时,若发现本条第A款第1项所述的违禁物品,乐桃可拒绝运输该行李,或可对该行李进行处置。
托运行李
- 原则上,乐桃不接受托运行李的运输;但规定,如果乘客支付的票价包括附带服务,或其已按照乐桃规章支付行李费,或如果本条款另有其他规定,乐桃应按照乐桃规章、本款第2至6项和本条第E至J款同意运输该乘客的托运行李。
- 若某一航段的承运人不接受托运行李,本运输条款的任何规定均不表示乘客有权在该承运人的航班托运行李。
- 除非乐桃规章或适用法律中另有规定,当乘客出示乐桃航线的有效机票,或是乐桃航线及其他一个或多个承运人航线的有效机票,且对于机票上所示航线的运输,该乘客已于乐桃规定时间之前,将其行李送交乐桃指定营业处时,乐桃将接受托运其行李;但规定,乐桃将不会接受符合下列情况的行李托运:
- 运输至机票指定目的地以外的地点,或在机票上未指定的任何航线上运输;
- 运输至中途停留点以外的地点,或至乘客从不同于其机票上所示机场转乘另一航班的转机点以外的地点,除非乐桃规章中另有规定;
- 运输至行李将转由任何其他承运人运输的转机点以外的地点,前提是该承运人与乐桃间并未签订行李中转协议,或其行李运输条款与乐桃不同;
- 在乘客未订票的航段运输;
- 运输至乘客希望领回全部或部分行李的地点以外的地点;
- 在乘客未支付所有适用手续费的航段运输。
- 托运行李交付给乐桃后,乐桃应对每件行李出具行李识别标签。
- 若乘客的托运行李上没有姓名、首字母签名或其他个人身份标识,则乘客应于乐桃接受托运行李前在行李上粘贴此等标识。
- 在合理的情形下,乐桃应尽可能以同一航班运输托运行李与乘客,但规定,若乐桃认为上述做法难以或不能实现时,可在任何其他航班上或通过任何其他运输服务运输该托运行李,前提是该行李重量不超过最大限重。
未托运行李
- 除乐桃特许带入客舱的物品外,乘客可以带入客舱的行李包括:1件符合乐桃规章的个人随身物品(长、宽、高总和不得超过115厘米(45英寸)),此外还可携带1件按乐桃规章规定,可存放在客舱内密闭行李柜或乘客前座下方的行李,其长、宽、高总和不得超过115厘米(45英寸);但规定,此类物品的总重量不得超过7公斤(15.4磅)。乘客不得将任何乐桃认为无法安全置放于客舱内的行李带入客舱。
- 对于乐桃无法根据本条第A款第5项规定接受为托运行李的乐器,经乘客事先提出要求且取得乐桃同意,乘客只可按照本运输条款或其他规章,将此类物品作为未托运行李带入客舱。
行李限重
- 对每位乘客托运行李总重量的规定如下:
- 已支付包含附带服务的票价或按乐桃规章支付行李费的乘客,可托运行李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44磅);且行李的长宽高总和不得超过203厘米(80英寸)。
- 若搭乘同一航班的两位或两位以上乘客,于同一时间向乐桃申请托运行李至同一地点时,尽管有本条第E款第1项规定,但经乘客要求,乐桃仍可为他们提供一个共同限重指等于针对此类行李数量和重量的单独行李限重累加之和。
- 婴儿或儿童乘客使用的可完全折叠式婴儿车、手提摇篮和/或安全座椅,以及乘客所使用的轮椅,可免费作为未托运行李且不包含于行李限额内。
- 对每位乘客托运行李总重量的规定如下:
特别行李限重
除前述第E款所述的行李限重外,对于乐桃规章中许可的、由乘客所有并随身携带的个人物品,乐桃将不收取额外费用并接受其作为行李运输。
超重行李
- 若行李超过本条第E款第1项所述的行李限重,乘客应按照乐桃规章支付超重行李费。
- 除非与乘客事先达成约定,乐桃可以其他航班或其他运输方式运输乘客的超重行李。
价值超过责任限额的行李申报及国际运输中行李超值费
- 在国际运输中,乘客可依据第18条第B款第4项规定,申报超过乐桃责任限额的行李价值。若乘客申报超值行李,对于乐桃运输的行李超值部分,每超出100美元(四舍五入),将酌收0.5美元的超值运费;但规定,每位乘客申报的行李价值不得超过2500美元。
- 除非乐桃规章中另有规定,搭乘国际航班的乘客可在出发地支付前往目的地的行程的超值运费:但规定,若某一航段的任何其他承运人采用不同于乐桃的超值行李计费规则,则乐桃可拒绝接受乘客对于该联运航段上的行李价值申报。
变更或取消航班时收取的超重行李费或超值运费
对变更或取消航班时收取的超重行李费或超值运费的付款或退款,皆应遵守以下关于加收票款的付款或票价退款的规定;但规定,若运输的部分航段已完成,则乐桃将不会退还超值运费。
行李领取与交付
- 行李抵达目的地或转运点并可以领取时,乘客应尽快领取托运行李。
- 只有持有托运行李时交给乘客的行李识别标签者,才有权领取行李;但规定,若无行李识别标签但可以其他方式识别行李者,也可领取该行李。乐桃并无义务查明持有行李识别标签者是否确实有权提领行李,且乐桃不对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 若申领行李者无法按照前述第2项规定领取行李时,仅当其向乐桃证明其确实有权领取行李,并经乐桃要求,提供适当保证,以保护乐桃免于遭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时,乐桃才可将行李交付给该乘客。
- 除非适用法律未包含,且在时间及其他情形许可时,乐桃可在持有行李识别标签者要求时,在出发地或非计划停留点交付行李。在此情形下,乐桃将不退还任何行李费用。
- 若乘客领取并接受由乐桃保管的托运行李或其他所有物时,未提出书面申诉,则乘客的接受行为应构成初步证据为该行李及其他物品已按照运输合同完好交付。
- 若任何行李自抵达日起7日内无人领取,则乐桃可自行判断如何处置该行李。在此情形下,拥有该行李的乘客应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害和费用。
航班计划,航班延误和航班取消
航班计划
乐桃承诺,尽其最大努力以合理速遣方式,并依照飞行当日已公布且生效的航班计划,运输乘客及其行李;但规定,时刻表或别处显示的时间仅为预定时间,因此并不保证一定按该时间飞行,且不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乐桃可未经事先通知,变更任何航班计划,且不对乘客或其行李转接其他航班所产生的任何问题承担责任。
航班取消
- 乐桃可未经事先通知,替换任何其他承运人或更换飞机完成由乐桃履行的运输服务。
- 若符合任何下列理由,乐桃可未经事先通知,取消、终止、转向、延期或延迟任何航班、或任何后续运输权利、或任何预订,亦或决定任何航班的起飞或降落,且除本运输条款及乐桃规章中规定对于任何未使用机票的任何部分的票价及手续费应给予的退款外,乐桃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 任何超出乐桃控制的事实(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例如:气象条件、天灾、罢工、暴动、民众动乱、禁运、战争、敌对行动、骚乱和不稳定国际关系等) - 不论其是否已实际发生、可能发生或据报导已发生-或与上述事实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任何延迟、需求、条件、情况或要求;
- 乐桃不可预见、预期或预测的事实;
- 任何适用法律等;
- 乐桃或其他人的劳动力、燃料或设施短缺、或劳动力问题。
- 若乘客拒绝乐桃要求其支付的全部或部分票价,或对其行李要求或征收的费用,乐桃应取消该乘客及其行李的运输服务或任何后续运输权,且除本运输合同及乐桃规章规定对于客户已全额支付适用票价和费用但尚未使用的机票部分给予退款外,乐桃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退款
总则
若机票的全部或一部分未被使用,本公司对该未使用的机票,从乘客处收取的一切票价、费用及手续费,无法根据票价支付方式进行退款或发行积分。但是,在本条有其它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按照本条及本公司规则,会根据机票的支付方式退款或者发行积分。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要求支付手续费。
退款对象
- 除非乐桃规章中另有规定,乐桃有权将费用退还给符合机票上所示姓名的购票乘客,或能够出示充分证据证明其有权领取退款者。
非自愿退款
- 本公司取消航班的情况、无正当理由无法按日程表运航的情况、无法降落到乘客目的地或中途降落地的情况、无法提供预定航班座位的情况、乘客无法衔接订购的本公司其他航班的情况、或者乘客因第10条A项1号、2号、5号或9号的任何规定而被拒绝航运或被迫下机的情况、本公司将对未使用的机票,根据乘客的机票支付方式退款或者发行积分。关于金额如下所示。
- 若航程全未完成,则退还与已付票价的金额;
- 若部份航程已完成,退费额以下列两者中金额较高者为准:
- 票价减去适用于计算自航程终止点(或若无终止点,自运输将恢复的地点)至机票所示目的地或中途停留点中未使用运输的原始票价和费用的折扣率(如果有)后所得金额;
- 已付款票价与已完成航程票价的差额。
- 本公司取消航班的情况、无正当理由无法按日程表运航的情况、无法降落到乘客目的地或中途降落地的情况、无法提供预定航班座位的情况、乘客无法衔接订购的本公司其他航班的情况、或者乘客因第10条A项1号、2号、5号或9号的任何规定而被拒绝航运或被迫下机的情况、本公司将对未使用的机票,根据乘客的机票支付方式退款或者发行积分。关于金额如下所示。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退款。
- 本公司根据第12条B项第2号a~d所规定的原因,本公司取消航班的情况、无正当理由无法按日程表运航的情况、无法降落到乘客目的地或中途降落地的情况、无法提供预定航班座位的情况、乘客无法衔接订购的本公司其他航班的情况、本公司对于未使用的机票,根据本公司的选择,根据机票支付方式退款或者发行积分。关于金额如下所示。
- 若航程全未完成,退还已付票价;
- 若部份航程已完成,退费额以下列两者中金额较高者为准:
- 票价减去适用于计算自航程终止点(或若无终止点,自运输将恢复的地点)至机票所示目的地或中途停留点中未使用运输的原始票价和费用的折扣率(如果有)后所得金额;
- 已付款票价与已完成航程票价的差额。
- 本公司根据第12条B项第2号a~d所规定的原因,本公司取消航班的情况、无正当理由无法按日程表运航的情况、无法降落到乘客目的地或中途降落地的情况、无法提供预定航班座位的情况、乘客无法衔接订购的本公司其他航班的情况、本公司对于未使用的机票,根据本公司的选择,根据机票支付方式退款或者发行积分。关于金额如下所示。
因非自愿退款(第C款)和不可抗力(第D款)以外的理由退款
- 本公司仅在乘客购买附加服务的机票的情况下,遵循本公司规则,根据机票支付方式退款或者发行积分。关于金额如下所示。
- 若航程全未完成,则退款金额为已支付票价减去乐桃规章中规定的任何取消费后所得金额;
- 若部份航程已完成,则退费金额为已支付票价与已完成航程票价的差额减去乐桃规章中规定的任何取消费后所得金额。
- 若因机票任何部分的退款导致该机票已用于禁运航段(如果有)时,则应按照本款第1项第b目规定给予退款,且视为该机票已用于该禁运航段,直至非禁运点为止。
- 本公司仅在乘客购买附加服务的机票的情况下,遵循本公司规则,根据机票支付方式退款或者发行积分。关于金额如下所示。
拒绝退款权
- 若依据本条第C款提出退款申请,但距机票记载或记录的出发日已超过30 日;或依据本条第D款或第E款提出退款申请,但距出发日已超过10日后,乐桃可拒绝给予机票退款
- 对于已交给乐桃或某国政府官员作为离境证明的机票,乐桃可拒绝给予机票退款,除非乘客能按乐桃要求提供证明- 其已获准停留该国,或将使用其他承运人或其他运输服务离境。
- 若乘客因第10条第A款第3、4项及第6至8项所述理由而被拒绝运输或请离飞机,则乐桃将不给予机票退款;但规定,若乘客因第10条第A款第8项所述理由而被拒绝运输或请离飞机,则乐桃应退还乘客已付的部分票价、费用或税金。
退款使用的货币与积分
根据机票支付方式退款,适用于机票支付及退款国家的法律等,按照机票支付的货币或发行同货币的积分。
陆运/海运服务
除非乐桃规章中另有规定,乐桃将不安排、运营或提供机场区域内、机场与机场之间或机场与市区之间的陆运/海运服务。除由乐桃直接运营的陆运/海运服务外,任何此类服务将由不会且不应被视为乐桃的代理人或受雇人的独立运营商提供。若由乐桃的高级职员、员工或代理人协助乘客安排该陆运/海运服务,乐桃不对该独立运营商的作为或不作为,承担任何责任。若由乐桃运营并为乘客提供陆运/海运服务,乐桃规章– 包括关于机票、行李价值或其他方面的协议中规定或提及的条款- 应适用于该陆运/海运服务。即使乘客未使用该陆运/海运服务,票价的任何部分均不予退款。
乐桃提供的酒店、安排和飞机餐
酒店
酒店费用不包含于票价内。
飞机餐
除非乐桃规章中另有规定,如果机上提供飞机餐,则乘客必须于已支付的票价、费用、税金或服务费以外,另行付费。
入境手续
遵守适用法律等
乘客必须遵守出境、入境或过境国家的所有适用法律,以及乐桃规章和乐桃的指示。对于乐桃的高级职员、员工或代理人,以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为任何将搭乘国际航班的乘客提供有关获得出入境文件和其他必要文件、或遵循适用法律方面的帮助、援助、指导等,或对于乘客因此类帮助、援助、指导等而未能获得上述文件或未能遵守适用法律的情形,乐桃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际运输的护照和签证
-
- 乘客必须按照出境、入境或过境国家的适用法律等,出示所有出境、入境文件和其他必要文件,且若乐桃经合理判断认为必须取得并保留该等文件副本,乘客应同意乐桃的要求;但规定,即使乘客已出示所有出境、入境文件和其他必要文件,且乐桃已运输该乘客,不表示乐桃向乘客保证,上述文件符合适用法律等。
- 乐桃保留拒绝运输任何不遵守适用法律等,或其出入境文件或必要文件不完整的乘客的权利。
- 对于乘客因未遵守本条规定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乐桃不承担赔偿责任,且该乘客应使乐桃免于遭受因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 因乘客在转运点或目的地所在国被拒绝入境,而使乐桃按任何适用法律等需要遣送乘客返回出发地或其他地方时,该乘客应向乐桃支付适用票价、罚金、手续费和费用。乐桃可从乘客就其机票的未使用部分支付给乐桃的票价、手续费或费用、或从乘客付给乐桃的任何资金中扣除前述票价、手续费和费用。对于运输乘客至被拒绝入境或驱逐出境地点,乐桃已收取的票价不予退款。
-
海关检查
必要时,乘客的托运或未托运行李皆应接受海关或其他政府官员的检查。乐桃不对乘客不遵守本款规定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该乘客应就乐桃因乘客未遵守本款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给予赔偿。
政府法规
若乐桃经合理判断后决定、或任何适用法律中规定,应拒绝运输乘客,则在任何方面乐桃均不对该乘客承担责任。
相继承运人
-
- 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承运人按照某张机票或其开出的任何连号机票履行运输服务时,应视为单一运营。
- 即使乐桃为出票方或被指定为有任何相继承运人参与的机票或连号机票上首航段的承运人,除非本运输条款中另有规定,乐桃不对由其他承运人运营的航段承担责任。
- 就乘客于旅程中所产生的任何损害,各承运人应按其各自的运输条款承担赔偿负责。
-
承运人的责任
适用法律等
- 乐桃履行的运输服务皆应遵守适用于该运输服务的、有关《公约》中所述责任的规则和限制,除非该运输服务为不适用公约的国际或国内运输。
- 在不于与前述第1项产生冲突的情况下,由乐桃履行或提供的运输服务及其他服务必须遵守:
- 适用法律等;
- 本运输条款和乐桃规章- 乐桃的营业部所或其任何机场的日常事务办公室可能会检查此类条款和规章。
- 承运人的全名和名称缩写,应记载于承运人的规章中,并可能已缩写显示于机票上。在适用《公约》时,承运人的地址应为首次出现承运人缩写名称的机票上所示的始发机场,而约定停留地(必要时,承运人可以变更)应为第1条所定义的地点。
责任限制
除非《公约》或适用法律等另有规定,若因乐桃履行或提供的运输或其附带服务致使任何乘客死亡、受伤或遭受其他人身伤害、或乘客和/或其行李延迟抵达、或乘客行李遭受任何损失或损害(以下统称为“损害”),乐桃应按下述规定承担责任。若因乘客的故意或过失导致上述损害,则乐桃应按照适用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 乐桃不对非乐桃疏忽所致未托运行李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由乐桃的高级职员、员工或代理人帮助乘客装卸或转运未托运行李的情形,应视为乐桃为乘客提供的无偿服务。
- 对于因乐桃遵守适用法律,或乘客未遵守该适用法律,或超出乐桃控制的任何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任何损害,乐桃不承担责任。
- 适用《蒙特利尔公约》以外的《公约》时,应适用下列规定:
- 乐桃同意,按照《公约》第22 (1) 条规定,对于由乐桃提供的所有国际运输,遵守《公约》的下述规定:
- 对因《公约》第17条定义的乘客死亡、受伤或其他人身伤害所提出的赔偿请求,乐桃不得根据《公约》第22 (1) 条规定对每位乘客使用适用责任限制,作为针对其赔偿请求的辩护。但是,除下述第a.ii目中所述外,乐桃将不放弃依据《公约》第20 (1) 条或其他适用法律,其可采取的抗辩权。
- 对因《公约》第17条定义的乘客死亡、受伤或其他人身伤害所提出的赔偿请求,乐桃不应依据《公约》第20 (1) 条规定,利用最高金额达128,821 SDR的任何抗辩权(不包括法院认为合理的、含律师费在内的索赔用)。
- 对由故意造成损害,并导致乘客死亡、受伤或受到其他人身伤害的人提出或代表其提出的任何索赔,本条款中任何部分皆不影响乐桃对此类索赔享有的权利。
- 乐桃同意,按照《公约》第22 (1) 条规定,对于由乐桃提供的所有国际运输,遵守《公约》的下述规定:
- 在国际运输终,除前述第3项规定外,应适用下列规定。
- 若运输服务适用《蒙特利尔公约》,则乐桃对每位乘客的行李赔偿金额上限为1,288 SDR。
- 除前述规定外,对于国际运输的托运行李,乐桃的赔偿责任上限为每公斤17 SDR(250金法郎);对于每位乘客的未托运行李,乐桃的赔偿责任上限为332 SDR(5,000金法郎)。
- 若乘客依据第11条第H款,事先就其行李申报较高的价值并支付超值行李费,则本款第a和b项所述的责任限制不适用。在此情形下,乐桃的赔偿责任上限为该较高的申报价值。在任何情况下,乐桃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乘客遭受损害的实际金额。所有索赔皆应由乘客提供其损害金额的证明。
- 在适用第4项第b目的情况下,若乐桃交付给乘客的行李仅为其部分而非全部托运行李,或仅有部分行李受到损害,尽管该托运行李任何部分或其内容确有价值,乐桃对未交付行李或损害部分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仍应根据行李重量按比例降低。
- 对于乘客行李内容物所引起的任何损害,乐桃不承担责任。若因任何乘客的私人财物导致其他乘客的行李或乐桃的财物受损,该乘客应就乐桃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及发生的费用给予赔偿。
- 若因乘客托运行李内包含的物品本身的缺陷或质量缺陷造成该物品的任何损害,无论乐桃是否知悉上述缺陷,乐桃不对上述物品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 乐桃可拒绝接受任何不属于本运输条款定义中所述“行李”的物品;但规定,若该物品已交付给乐桃且乐桃已收到该物品,则应适用本运输条中有关行李价值及责任限制的规定,并应按乐桃已公布的价格及手续费计费。
- 对于由其他承运人负责运输的航段,乐桃只能以该承运人的代理人身份,出具机票或接受托运行李。乐桃不对发生于其运输航段以外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乐桃亦不对发生于其运输航段以外的任何托运行李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当乐桃是相关运输合同下第一位或最后一位承运人时,按《公约》规定,乘客有权向相关运输合同的第一位或最后一位承运人(乐桃)索赔。
- 在任何情况下,若因乐桃遵守本运输条款及乐桃规章进行运输,引致任何间接损害、特殊损害或惩罚性损害,无论乐桃是否知悉该有可能发生损害,乐桃皆不承担赔偿责任。
- 除非本运输条款中另有规定,乐桃保留《公约》所赋予的任何及所有抗辩权。同时,乐桃保留就其所支付的部分或全部损害赔偿金,向造成损害的第三人,代位索赔的权利。
- 本运输条款及乐桃规章下有关排除或限制乐桃责任的任何规定,还应适用于乐桃的履行各自职责的高级职员、员工或代理人,以及提供飞机供乐桃运输使用的个人或企业及其履行各自职责的高级职员、员工或代理人。乐桃或其履行职责的高级职员、员工或代理人应付赔偿金的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本运输条款下乐桃的责任限制金额。
- 在国内运输中,应适用下列规定。
-
- 若导致损害的意外或事故发生于飞机上或在登机或下机过程中,乐桃应对因乘客死亡、受伤或身体伤害所产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 若乐桃保管的任何托运行李或乘客的其他物品,在乐桃保管期间发生事故,以致托运行李或乘客的物品损坏、损失或损害,乐桃应对此引起的任何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 对于本项第a.i和a.ii目所述的损害,若经证明乐桃和/或其代理人已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避免此类损害,或乐桃和/或其代理人无法采取此类措施,则乐桃对不对此类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本条中所述的“代理人”是指为本运输合同的履行提供帮助的任何乐桃员工、代表、代理人或承包商。
- 若乘客的未托运行李或任何其他携带物品或穿戴物品发生任何损坏、损失或损害,仅当能证明因乐桃和/或其代理人疏忽而造成上述损坏、损失或损害时,乐桃才承担赔偿责任。
- 若符合任何超出乐桃控制的原因。例如:法律法规、政府要求、安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防止非法占有、控制或摧毁飞机的行为)、恶劣天气、不可抗力、劳工纠纷诉讼、暴动、民众动乱和战争,乐桃可未经事先通知,变更预定时间,或取消、暂停或终止任何航班;变更出发地和/或目的地;紧急降落;限制登机乘客人数;卸载全部或部分行李;或采取任何其他必要措施;并且,除非依据本项第a.i至a.iv目所述规定,乐桃应对因采取前述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否则乐桃不对此类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 若乘客的托运行李或任何由乐桃保管的其他物品因其本身缺陷或质量缺陷而发生损坏、损失或损害,则乐桃不对因此类损坏、损失或损害引起的任何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 若乐桃证明,因乘客的故意失当行为或过失而造成任何损害,在该故意失当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害范围内,乐桃应(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对乘客的赔偿责任。
- 若因乘客的故意失当行为或过失,或乘客未遵守本运输条款或其中的任何规则或规定,致使乐桃遭受任何损害,该乘客应就此类损害给予乐桃赔偿。
- 乐桃对乘客行李承担的赔偿责任应不超过每人15万日元;但规定,在任何情况下,乐桃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行李的实际价值。
- 若经证明,损害是因乐桃和/或其代理人的故意失当行为或重大过失所致,不适用本项第e目所述的责任限制;但规定,若损害是因代理人的故意失当行为或重大过失所致,还应证明,该损害是在该代理人履行其职责期间发生。
-
- 只有在乐桃作为其他承运人的代理人的情况下,乐桃才可代表该承运人出具机票或运输行李。
- 若乘客先后由一个以上的承运人相继运输,则就因此类运输造成的损害,只能向损害发生时负责履行运输服务的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在任何情况下,乐桃不对因其他承运人的运输而导致乘客遭受损害的情形承担赔偿责任。
- 若持有乐桃出具机票的乘客,经乐桃同意后,以同一张机票换乘其他承运人的航班,则该运输应遵守该承运人的运输条款,且乐桃不对该运输承担任何责任。
- 若经乐桃代理人证明在其履行职责时发生本运输条款所述的损害,则该代理人可对此类损害使用本运输条款及其他规章制度中任何及所有关于乐桃责任限制或免除的条款。
-
索赔及诉讼的时限
索赔时限
若发生行李损害,权利人应自收到行李之日起7日内,且在发现损害后立即向乐桃办事处提出申诉,否则不得要求任何赔偿;如果行李延迟送达或遗失,权利人应自收到(行李延迟的情况)或本应收到(行李遗失之情况)行李之日其21日内向乐桃办事处提出申诉,否则不得要求任何赔偿。任何申诉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上述期限内送达。若不属于《公约》所述的“国际运输”,或属于“国内运输”,则索赔人若可证明下列事项,即使其未能提供上述申诉通知,亦不妨碍其行使诉讼权:
- 合理情况下,索赔人不可能提供上述申诉通知;
- 因乐桃的任何行为,致使索赔人无法提供上述申诉通知;
- 乐桃已知悉乘客行李遭受的损害。
诉讼时限
若索赔人自抵达目的地之日起,或飞机本应抵达之日、或运输停止之日起两年内,未能对乐桃提起诉讼,则针对乐桃的任何索赔权将失效。
首要法律
即使机票上或本运输条款或乐桃规章中包含或提及的任何规定违反适用法律等,并因此而失效,若不与适用法律产生冲突,则此类规定仍然有效。任何规定的失效不影响任何其他规定的有效性。
修改及撤销
乐桃的任何高级职员、员工或代理人皆无权变更、修改或撤销运输合同、本运输条款或乐桃规章中任何规定。
补充条款
生效日
本运输条款自2024年10月27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