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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服務條款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使用條款)


1. 使用Peach Aviation株式會社(以下稱為「本公司」)推出的行動軟體「樂桃APP」(以下稱為「本軟體」)之前,需同意樂桃APP使用條款(以下稱為「本條款」)後,下載本軟體,並遵守本條款。本條款在本軟體之使用者(以下稱為「用戶」)使用本軟體時適用。如您不同意本條款,則非常抱歉,請不要使用本軟體。

2. 本條款及本公司在本軟體上公開或直接發給用戶的本軟體相關通知等,均視為構成本條款的一部份,用戶有義務全部遵守。

第二條 (本條款之變更)


1. 本公司有權依自行之考量隨時對本條款進行追加、變更、刪除(以下統稱為「變更等」)而無需徵得用戶同意。
2. 若用戶於本公司對本條款進行任何變更等後仍繼續使用本軟體,則將被視為您已同意遵守該項變更後的本條款。

第二章 本軟體及用戶等



第三條 (定義)


1. 本條款當中,「本軟體內容」是指用戶本人在自有智慧手機等行動裝置上安裝本公司提供的本軟體時,本公司向該行動裝置提供的各種資訊(以下稱為「本軟體相關資訊」)。
2. 用戶發送訊息是指用戶在本軟體上向本公司發送之各種訊息及透過本軟體由用戶方提供之資訊。

第四條 (本軟體之下載)


1. 欲使用本軟體之個人,需同意本條款,並在本人自有行動裝置下載本軟體。

第五條 (關於本軟體使用之諸項條件)


1. 用戶在遵循本條款之各項內容下,獲得本軟體所需之免費使用本軟體的非獨占性權利。
2. 用戶不得將本軟體許諾第三方使用,或借予或出租給第三方。
3. 用戶不得對本軟體之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複製、更改等。
4. 用戶不得對本軟體進行反向工程、反編譯或反彙編。
5. 本軟體登錄、使用、變更及使用停止中發生之通訊費由用戶支付,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6. 本軟體所登載之優惠訊息,由策劃優惠活動之本公司提供,或由本公司核可之第三方企業提供。

第六條 (本軟體內容之變更)


1. 本公司可能對本軟體內容等進行變更。除本公司另有規定以外,其變更效力,自於本軟體上變更本軟體內容時生效。
2. 依據前款,本軟體內容等變更時,對於由此導致用戶蒙受之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第七條 (本軟體使用之中斷)


1. 本公司判斷發生以下各款所列事由其中之一時,可不經事先通知用戶,對本軟體之全部或一部分的使用進行中斷、停止、廢止等(以下統稱為「中斷等」)。
(1) 定期或緊急對本軟體所用設備等進行維護、修理時。
(2) 因火災、停電及其他意外事故等,導致本軟體無法使用時。
(3) 因地震、火山爆發、洪災、海嘯等天災,導致軟體無法使用時。
(4) 因戰爭、動亂、暴動、騷亂、勞動糾紛、貿易禁運、罷工、無法確保物資及運輸設施或政府當局介入等,導致本軟體無法使用時。
(5) 因其他運用或技術上的原因,本公司判斷需要中斷本軟體的服務時。
2. 因各種情況導致本軟體的服務難以繼續提供時,本公司可能依據本公司之判斷,不經用戶同意,而廢止本軟體全部或一部分的使用。
3. 由於前述兩款之一或與其類似事由造成本軟體使用之中斷等,使用戶或第三方蒙受之損害,本公司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八條 (本軟體使用之停止)


欲停止使用本軟體之用戶,可依照本軟體內功能表或規定方法,卸載本軟體,停止使用。

第三章 用戶之責任與義務



第九條 (自己責任的原則)


1. 用戶應遵守本條款,尊重他人,遵守法律、道德、規範,自行負責使用本軟體。
2. 用戶因使用本軟體而對本公司或本軟體登載之店鋪、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損害時(包括用戶未遵守本條款規定之義務,導致本公司或登載店鋪或第三方蒙受損害時),應自行負責並承擔費用,賠償所有損害(包括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第十條 (禁止事項)


1. 用戶除前條規定之行為以外,亦不得進行以下各款行為。
(1) 非法訪問本軟體使用設備(包括本公司準備的、或本公司指定為提供本軟體而準備的通訊設備、通訊線路、電腦及其他設備及軟體)、或給其使用或運營帶來妨礙之行為(包括超過通常使用範圍給伺服器帶來負擔之行為)
(2) 非法使用或讓第三方非法使用行動裝置之行為
(3) 向本軟體發送、存取或登載包含電腦病毒或其他有害性電腦程式的訊息之行為
(4) 冒充其他用戶使用本軟體之行為
(5) 非法篡改本軟體之行為
(6)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合適、不恰當之行為

第四章 智慧財產權



第十一條 (智慧財產權)


1. 用戶同意,在本軟體上,本公司提供或登載之資訊等(包括本軟體相關資訊),關於該資訊之著作權、特許權、實用新案權、商標權、設計權及其他所有智慧財產權(包括取得該等權利,或對於該等權利進行註冊申請等之權利)均屬於本公司或第三方所有,用戶除獲得本公司及允許本公司使用的該等第三方核可時或在日本國著作權法第30條規定之因私使用範圍內使用以外,不得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或讓第三方使用該等訊息。
2. 用戶在本軟體上提供的用戶發送訊息之著作權及其他所有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用戶所有。但是,視同用戶已允許(包括賦予再許可權的權利)本公司及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在日本國內外無限期且無償、非獨占性使用該等用戶發送訊息(包括但不限於複製權、自動公眾發送權、上映權、頒佈權、轉讓權、出借權、翻譯權、改編權、不論有償或無償作為物品製作並向第三方銷售之權利)。用戶不得對本公司及本公司指定之第三方行使任何著作人人格權。並且,用戶依照本款向第三方轉讓歸屬於用戶之智慧財產權時,應由用戶負責,讓繼承該等智慧財產權之第三方認可本款規定。

第十二條 (關於本軟體之權利)


1. 本軟體相關的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歸屬於本公司,並受日本著作權法及其他相關適用法律等保護。因此,用戶須將本軟體與其他著作物同樣對待。
2. 於本軟體上揭示之商標、企業標誌(LOGO)及服務標識等(以下統稱為「商標等」),是本公司的已註冊或未註冊商標。在本軟體上的揭示並不代表本公司因本條款而向用戶或其他第三方讓渡或許諾其使用任何商標等。

第五章 運營



第十三條 (本公司之權利)


1. 本公司有權在本軟體上自由登載本公司指定之第三方經營的廣告等。
2. 本公司有權在本軟體上收集用戶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用戶發送訊息等)。關於本公司收集的資訊,應依照下條規定的安全政策進行嚴格管理。

第十四條 (安全政策)


1. 本公司在運營本軟體系統資訊基礎設施(以下稱為「本系統」)時,將遵守以下事項。
(1) 對本系統的訪問及操作,僅限於本公司內指定的負責人員及系統管理者。
(2) 為使本系統的功能正常運作,對於病毒及外部入侵,應引進並運用一般可取得且適當的安全系統進行應對。
(3) 即使在將本系統的業務運營委託給外部事業者時,也應徹底遵守前述兩款之規定。
2. 關於本公司對用戶個人情報的使用等,皆將依循本公司網站上的隱私權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免責及損害賠償)


1. 關於因使用本軟體而產生的用戶損失、損害,除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以外,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2. 關於本公司在本軟體上張貼的本公司以外的第三方運營網站的連結,對於用戶使用該等連結網站(包括但不限於收費、購物等)發生之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3. 關於因提供本軟體的機器發生故障、問題、停電等或通訊線路異常等本公司不可預測事由或系統障礙等,導致用戶的本軟體關聯資訊及用戶發送訊息消失,並由此發生的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4. 關於用戶因違反本條款或未適當使用本軟體導致的社會性、精神性、肉體性、金錢性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5. 已進行用戶個人認證的本軟體之使用或其所有附帶行為,不論該使用或行為是否為該用戶本人實施,均視為該用戶本人使用及本人行為,對於該等使用或行為結果導致之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6. 因本軟體使用中斷等,導致用戶負擔之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通訊費等),本公司不對用戶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7. 用戶在本軟體中的使用方法等不恰當,結果導致用戶蒙受不利影響及損害時,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8. 本軟體為在本公司對用戶實施本軟體時本公司可提供之內容,但並不代表保證本軟體沒有瑕疵。
9. 關於用戶因使用本軟體而獲得的資訊等(包括本軟體關聯資訊),本公司對其內容之真偽、有益性、完整性、合法性、妥當性、可信度、有用性、正確性等不作任何保證。
10. 關於用戶保存在本軟體用設備上的資料等(包括用戶提供訊息)若有消失(包括用戶本人刪除)或被第三方篡改之情況,本公司不承擔包括恢復該等資料等任何責任。此外,關於其他用戶對所下載的用戶提供訊息實施之行為(包括篡改、瀏覽等),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11. 不論前述十款如何規定,若適用的法律法規或法院之確定判決等不認可本條款規定之本公司免責內容時,本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但以用戶蒙受直接損害或實際蒙受之通常損害為限。

第十六條 (准據法及唯一管轄法院)


1. 本條款依據日本法律進行解釋。
2. 本公司與用戶之間關於本條款需要訴訟時,應以大阪地方法院為一審唯一管轄法院。

2017年6月27日